台湾海峡是公海么?为什么美军可以在台湾海峡航线?
作者:Sandy 人气: 48台湾海峡在法律上的地位为何?其属于中国内海峡吗?其与琼州海峡有何区别?对于这些问题,我们有必要认真思考,慎重得出结论,并根据其法律地位来判断和衡量他国船舶包括军舰在此海峡内所享有的权利。
要澄清台湾海峡的法律地位,我们首先需要注意如下几点:
第一,台湾海峡完全不同于琼州海峡。琼州海峡属于我国内海。此海峡最窄处才19.5公里,最宽处为39.5公里。琼州海峡两岸均为我国领土。我国领海宽度为12海里。即使按照领海宽度起算,琼州海峡最宽处也在我国领海范围之内(两岸均为12海里即24海里,约等于44公里)。所以,单纯地从我国领海宽度来看,琼州海峡作为我国内海是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争议的。
但台湾海峡不一样。台湾海峡最宽处约400公里,最窄处约130公里。即使从最窄处的宽度来看,其也远远超过了我国的领海宽度。
因此,对于台湾海峡,我们首先不能从领海这个概念去定位。台湾海峡仅有一部分属于我国领海,大部分不属于。
第二,台湾海峡的不同部分,其地位有所不同。例如,由于我国领海宽度为12海里,因此,海峡毗邻陆地的两侧,12海里宽度内,均为我国领海的一部分;除去这24海里宽度以外的海峡部分,则主要属于我国专属经济区的范围。但由于专属经济区与领海在性质上不同:领海属于一国主权所有,国家在专属经济区内则只享有部分主权权利,因此,在专属经济区内,其他国家的船舶有航行的自由,飞机在专属经济区上空享有飞越的权利。
第三,由于台湾海峡属于在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一个部分和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另一部分之间的海峡,而对于此类海峡,尤其是此类海峡中“用于国际航行”的那些海峡,《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专门设计了一种单独的制度叫“过境通行制”。换言之,台湾海峡是否是“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如果是,就应该适用“过境通行制”,否则就应适用其他的通行制度。
第四,判断台湾海峡是否属于“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主要看其事实性特征,即是否两端连接公海并用于国际航行。在这两个特征之中,海峡的地理特征似乎更重要。而就功能性特征而言,其必须实际上是用于国际航行的,即使通行量并不大。通行量并不是判断海峡性质的唯一标准,而只是需要同时考虑的指标之一。
第五,某些海峡,即使完全属于一国领海范围之内,如马六甲海峡等,由于其同时符合“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的事实性特征和通行量要求,在法律和事实上都被定义为“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从而适用过境通行制而非无海通行制。
从各国在台湾海峡的通行情况来看,尽管在法律上台湾海峡尚没有被明文界定为属于“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但从事实层面来看,相当部分国家一直在行使相应的过境通行的权利,这似乎是确定的。
当然,各国在实践中如此行为,可能也有通过行为累积的效应,在事实层面将台湾海峡演变为是“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
即使台湾海峡真的属于“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也并不意味着各国在行使通行权利的时候就毫无限制。
相反,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相关规定,船舶和飞机在行使过境通行的权利的时候,也需要遵循相应的义务.
这些义务包括:毫不迟延地通过或飞越海峡;不对海峡沿岸国的主权、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进行任何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或以任何其他违反《联合国宪章》所体现的国际法原则的方式进行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除因不可抗力或遇难而有必要外,不从事其继续不停和迅速过境的通常方式所附带发生的活动以外的任何活动。
加载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