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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魔法打败魔法

作者:Sandy 人气: 9

10月9日,超市每次以糖果代替找零,一大妈在超市收银台前,掏出袋中攒下的糖果来“付款”。视频拍摄者称:最终大妈成功拿糖果“消费”。网友:做了我一直不敢做的事。

大妈绝对是个经济学鬼才,这才叫真正地把经济学理论活学活用。

虽然民法讲究市场自由原则,一般而言,只要你愿意我愿意,只要不违法(其他部门法)犯罪,那啥事儿都可以。

但实际上是,对于超市这种以糖果代替零钱的行为,大多数人其实不太乐意,只不过涉及金额太小,多数人都不愿意去计较罢了。

而且就算你去跟超市较真,最后也不会有啥太好的结果。我就这么试过一次,有一次购物的时候,支付金额是99.8元,那会儿刚过完年,兜里还有点现金,就给了100块现金,结账的是一个中年阿姨,啥也没说就扔给我俩糖果,我一脸懵逼,就说我没买糖果啊,阿姨一脸不耐烦地说没零钱了。我说那你也应该问问我愿不愿意或者愿意用两毛钱买个啥啊,阿姨还是一脸不耐烦说两毛钱只能买糖果了。

就冲大妈这态度,我瞬间就不乐意了,职业病就来了,我说你这是强制消费,侵犯我的消费者权益。结账阿姨看我来劲了,更加不耐烦了,说“零钱没有,只有糖果!”

我一看后面还好多人等着结账,而且稍微冷静了点,想想就算真计较下去,去投诉吧,两毛钱估计也没人管,而且还浪费大量时间,不值当,就抓起那两颗糖果悻悻地走了。

如果真从法律上论的话,毫无疑问,超市的行为是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但简单算个账,你还真拿这事儿没办法。

不过新闻中这位大妈给我上了一节生动的经济学实践课。如果把超市看作一个独立的社会的话,既然超市都能用糖果代替零钱(也就是货币),那么消费者自然也可以拿糖果来买东西,毕竟货币的本质就是一般等价物嘛。

真是长知识了,以后家里攒的那些糖果再也不会浪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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